(原标题: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1. 扩大投资规模:通过借款来购买更多的股票,以期望获取更高的收益。
证券代码:688409 证券简称:富创精密 公告编号:2024-070
沈阳富创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是否涉及差异化分红送转:是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现金红利 0.2元(含税) 相关日期: 股权登记日:2024/10/24 除权(息)日:2024/10/25 现金红利发放日:2024/10/25一、通过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公司 2024年 10月 8日的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分配方案
发放年度:2024年半年度 分派对象: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差异化分红送转方案: 本次差异化分红方案根据公司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 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 2024年半年度拟以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为基数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2.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 308,027,995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总数 3,833,579股,本次实际参与分配的股本数为 304,194,416股,合计派发现金红利 60,838,883.20元(含税)。三、相关日期
股权登记日:2024/10/24 除权(息)日:2024/10/25 现金红利发放日:2024/10/25四、分配实施办法
实施办法 除自行发放对象外,公司其余股东的红利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 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 自行发放对象 公司股东:国投(上海)科技成果转化创业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辽宁科发实业有限公司、辽宁中德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的现金红利全部由公司自行发放。 扣税说明 对于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自然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根据相关规定,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超过 1年的,其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20元;持股期限在 1年以内(含 1年)的,本次分红派息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20元,待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转让股票时,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由证券公司等股份托管机构从其资金账户中扣收并划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于次月 5个工作日内划付公司,公司在收到税款当月的法定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 对于持有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自然人股东和证券投资基金,根据相关规定,解禁后取得的股息红利,按照上述第(1)项规定计算纳税,持股时间自解禁日起计算;解禁前取得的股息红利暂减按 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适用 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实际税负为 10%,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18元。 对于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根据相关规定,QFII取得公司派发的股息、红利,由公司代扣代缴 10%的企业所得税,扣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18元。 对于持有公司股票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包括企业和个人)通过“沪股通”持有公司股票的股东,其股息红利将由公司通过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按照股票名义持有人账户以人民币派发,扣税根据相关规定执行,本公司按照 10%的税率代扣所得税,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18元。 对于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公司将不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其现金红利所得税由其按税法规定自行缴纳,公司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税前每股人民币 0.20元。五、有关咨询办法
关于权益分配如有疑问,请按照以下联系方式咨询:
联系部门:公司证券部 联系电话:024-31692129
特此公告。
沈阳富创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10月 21日股票配资有什么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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